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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2  |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文件精神,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办理汇算的人员

1. 获得年度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的人员;

(二)办理时间

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办理方式

1. 网络办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推荐使用)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

2. 现场办理: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沙河口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地址:沙河口区中山路397号);

(四)其他提醒

1. 公司所有人员均涉及到年度汇算,建议及时通过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核对个人收入等相关信息;

2. 在2022年度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大病医疗;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等),可在汇算期间办理补充扣除;

3. 请大家按照税法等相关要求,及时申报办理汇算,以免因迟报漏报产生经济处罚和信用风险;

为了更好的协助公司员工完成个税汇算清缴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协助大家办理。如您有任何个税汇算相关问题,可以随时联系办公室蒋维娜(电话84379106),我们将积极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