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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8  |   | |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中科院、辽宁省和大连市的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全所员工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措施通知如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 规范微信群发布信息途径

  1.综合管理处密切关注各级疫情防控动态及相关通知,及时传达我所防控要求。

  2.相关信息通过室主任群、党支部书记群、职能部门负责人群和所安全员群同步发布,由安全员落实具体相关工作,全所员工学生要对安全员工作给予支持。

  3.全所员工学生按照辽宁省和大连市防疫指挥部要求和研究所正规通知做好防疫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坚定抗疫信心。

  二、加强员工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1.各研究组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要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加强本部门员工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2.做好个人防护,倡导坚守“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3.减少出行,不参加聚会,减少到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活动。

  4.被疾控部门或社区要求隔离的员工学生(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应将隔离情况及时报所在部门并在综合管理处备案;解除隔离后报备综合管理处,方可入所。

  三、加强出差和交流管理

  1.减少出差,非必要不离连。因工作必须出差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出差返连后务必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备。

  2.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或参加活动。

  3.减少交流活动,确有必要开展的会议及接待活动,组织部门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综合管理处负责协助指导。所内50人以上会议要制定专项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四、加强园区管理

  1.加强每日对园区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

  2.严格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每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3.食堂延长就餐时间,鼓励打包、分散就餐。